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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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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物混成,先天地生。
寂兮寥兮,独立而不改,周行而不殆,可以为天地母。
吾不知其名,字之曰道,强为之名曰大。
大曰逝,逝曰远,远曰反。
故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王亦大。
域中有四大,而王居其一焉。
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。
本章描述了道的形状、运动及其与天、地、人的关系,是老子道论哲学极重要的一章。
至于“人法地,地法天,天法道,道法自然”
一语,诸家解说可分成两种意见,其意见之分歧,十分有趣。
这一章,是纯粹的道论,可以说是第一章的姊妹章。
本章的要点是:(1)道是混沌之物,先于一切有形物(如天地)存在。
它是无限、无形、无声的。
(2)道不是任何存在的派生物,它是第一性的独立存在,永恒地作着有规律的运动。
(3)它是宇宙间最早的有形体——天地——的本原。
(4)道是无限无形的,无法用一个准确的名字表述它,只能勉强称之为“道”
。
老子指出宇宙中有四大:道大、天大、地大、人亦大。
道大、天大、地大,都不奇怪,令人惊奇的是“人大”
说。
这恰恰表现了老子的人本主义精神,表现了老子那个时代人的觉醒、人性的高扬和对人的力量的肯定。
在中国历史上乃至世界历史上,老子最早用人来取代上帝的地位,最早唱响了人的颂歌。
人的伟大,在于人取法自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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