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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美学主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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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格里耶的理论,小说创作应当与巴尔扎克式的小说传统告别,这种告别并不是与写真实告别,恰巧相反,是要与传统小说写真实中的任何人为的因素告别,以达到更加纯粹、更加客观、更加真实的真实。
他反对传统小说的一些基本概念,尤其是反对小说要有情节、人物描写和倾向性。
认为“故事只是描写客观的现实,不追求任何寓意的价值。
在颠倒混乱的时间和空间里,根本不可能表现思想或情节,剩下的只能是对物的繁琐描绘。”
[2]格里耶认为描写人物的小说已经过时,当今的小说应该反映个人高于一切的时代。
在这里,人物只是无关紧要的花名册,世界的命运与某些个人和家族的沉浮无关。
除人之外,世界上还有与人毫不相干的东西,那就是人感觉到的东西。
在格利耶的作品中人只是被感觉物的媒介,而不是小说的中心。
他主张小说家的目光应该如纯客观的摄影机一样,坚定地落在对象物之上,描写物本身。
所以在他(或者其他新小说作家)的小说里,对一个细节就能写上一章,一件小事也有十几页,把物的描写提到首要地位,这种写法已经见怪不怪了。
在他看来,写作之前,作家没有任何东西,没有任何确切的主题或信息。
如果以为作者有话要说,然后寻找说的方式,那是误解。
作者最初的创作计划是不清晰的,后来才写成含糊不清的内容。
另外,格里耶反对作品与政治、社会内容有关。
格里耶的论文集《为了一种新小说》一直被认为是新小说派的理论宝库。
新小说派的地位之所以能确立,格里耶功不可没。
他在理论探索和创作实践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就,为新小说的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。
“不仅促成了这个集团(指“新小说派”
)的形成和凝聚,而且推动了读者接受一种崭新的令人迷乱的美学观点”
[3]。
1956年发表的《未来小说的道路》、1958年发表的《自然·人道主义·悲剧》等论文,明确地阐述了新小说派的文艺观点,推动了新小说的创作。
1970年至1971年,法国文学界两次召开国际性的文学讨论会,对“新小说”
派的理论与实践进行了深入的总结。
认为作为小说艺术的探索,格里耶的作品丰富了当代小说的表现手法,其彻底反传统的美学思想在西方文学史上是罕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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