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
5.乘坐扶梯被偷拍,要求删除却遭拒绝怎么办?
banner"
>
芳芳下班以后同闺密一起逛商场,在乘坐扶梯时,被下方一位男士偷拍裙底。
闺密发现后,要求男士删除照片,男士却拒绝删除,还振振有词地说,这是他自己的手机,他想拍什么就拍什么,没有往外传,也没有发到网上,怎么就犯法了?芳芳和闺密跟这位男士越吵越凶,引来很多人围观,保安也过来了,男士还是拒绝删除照片。
无奈之下,保安拨打了报警电话。
办案民警来了之后对男士进行批评教育,并且告知他手机照片不能随便拍,即使不外传、不发到网上也不行。
看看《民法典》是怎么规定的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二条【隐私权】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。
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、侵扰、泄露、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信息。
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三条【隐私权侵害行为】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,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:
(一)以电话、短信、即时通讯工具、电子邮件、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;
(二)进入、拍摄、窥视他人的住宅、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;
(三)拍摄、窥视、窃听、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;
(四)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;
(五)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;
(六)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。
法律解析
男士的偷拍行为就违反了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,不得拍摄、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。
在办案民警的批评教育和普法宣传下,男士主动将手机中的照片删除了。
《民法典》细化了私人生活安宁、私密空间、私密活动、私密部位、私密信息的隐私权保护内容,让隐私权的保护有法可依,更有利于规范人民的日常行为。
我们不能要求女性出门着装保守,而是要给她们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,想穿裙子就穿裙子,想穿短裤就穿短裤,让花儿在骄阳下绚烂地盛开。
知法、懂法、守法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,尊重人格权、尊重隐私权才能保障每位公民的权利。
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,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。
...
...
...
...
赢飞羽穿越大秦,开局年仅五岁半。还好身携熊孩子系统,只要不断搞事就能获得奖励。什么?系统你说我爹是秦始皇?当得知自己竟是嬴政流落在外的第二十四子时,赢飞羽惊了。为了大秦不再二世而亡,也为了自己的小命,赢飞羽只好出手为嬴政逆天改命,导演沙丘宫之变!嬴政好孩子,跟朕回宫,宫里好吃的多的很!小正太有泡面吗?当代大儒小公子,咱们今天学四书!小正太你瞧瞧我倒背的如何?第一武将小公子,臣来教你几招!小正太还是我先给你表演一个空手舞石狮子吧!...